規范規定結構膠壽命50年,國家規范規定,工程結構用的結構膠粘劑,其設計使用年限應符合當用于基有建筑加固時,宜為30年,當用于新建建筑(包括新建建筑的加固改造)時,宜為50年。
結構膠的壽命影響因素
1、界面強度:界面本身的力學性能會對復合材料整體的力學性能產生重要的影響,而界面強度是界面力學性能的重要指標。為此,需要提高界面強度,很大限度地發揮其增強作用,保證結構膠的耐久性能發揮。如,在粘貼碳纖維布加固時,采用底膠對鑿出后的破損混凝土進行滲透粘結加固。
2、膠體因素:在我國規范中,對結構膠劃分耐30年和耐50年年限,并明確做出規定:對設計使用年限為30年的結構膠,應通過耐濕熱老化能力的檢測;對設計使用年限為50年的結構膠,應通過耐濕熱老化能力和耐長期應力作用能力的檢驗,優質結構膠需通過全項安全性能檢測,其分子結構穩定,能夠與被粘物表面盡可能多的產生粘結力,耐久,更持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