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唐山大地震以后,國家建設部門就對包括民用建筑在內的所有樓房規(guī)定了抗震等級不得低于8級。這里的等級是指烈度,而不是震級。不管是發(fā)生幾級地震,有可能地震級數大,但地震烈度小,其危害就不大,反之危害就大。
一般情況下,無論地震烈度級數大小,危害性都是“自上而下,由外而內”的。換句話說,也就是說越往上,越靠外墻,受地震危害也就越大。這是由地震過程所決定的:一是“鞭稍效應”,上部的建筑物對地震感覺最明顯,是最先受到破壞的部位。二是“鞭端效應”,就如旋轉木馬一樣,越靠外面所產生的慣性越大,所以,越靠近建筑物外墻,受損害也就越大。
從這個角度看,地震時,越是往上,越靠外墻,那么,地震所產生的位移就越大。不過,在實際過程中,“位移大”只是一種現象,高層樓房受到地震作用后,最大剪力、最大彎矩都產生在底層。就實際破壞性來講,大多數高樓受到地震破壞最嚴重的地方在底層。
一般說來,如果一棟高15層的住宅遇到8級地震,大樓危險順序是1-15層從高到低分布,即1樓危險性最大,15層危險性最小,如果還有-1和-2層,那么這兩個樓層危險性還應排在15層之后。當然,如果遇到10級地震,已經超出我們的建筑抗震設計最高上限,那么結果顯然是“天翻地覆”,大樓必倒無疑。那么,此時只有跑得最快的最安全,從時間上來講,只有一樓最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