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礦用壓風自救裝置安裝在掘進工作面巷道和回采工作面巷道內壓縮空氣及清水管路上,安裝地點應在寬敞、支護良好、沒有雜物堆的人行道側,人行道寬度應保持在0.8m以上,管路安裝高度應距底板0.5m,便于現場人員自救應用。壓風自救系統下面不得有水溝無蓋板或蓋板不齊全的現象。
2、綜掘進工作面自掘進面回風口開始,距迎頭25~40m的距離設置一組礦用壓風自救裝置,其數量應比該區域工作人員數量多2臺,然后每200m設置一組壓風供水自救裝置,每組數量為5~8臺,巖巷炮掘進工作面距迎頭100~130m安裝一組礦用壓風自救裝置,其數量應比該區域工作人員數量多2臺,迎頭向外每隔100m和放炮撤人地點各安裝一組礦用壓風自救裝置,每組數量為5~8臺。
3、管路敷設要牢固平直,壓風、供水管路每隔3m吊掛固定一次,采用金屬托管配合卡子固定,礦用壓風自救裝置的支管不少于一處固定,礦用壓風自救裝置閥門扳手要在同一方向且平行于巷道。
4、在主送氣管路中要裝集水放水器。在供氣管路進入與自救系統連接處,要加裝開關,后邊緊接著安裝汽水分離器。
5、地面至少應設置一套空氣壓縮機,其供氣量應能保證井下人員使用,并能在10min內啟動。
6、礦用壓風自救裝置閥門應安裝齊全,能保證系統正常使用。進入采掘工作面巷口的進風側要設有總閥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