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祠設計,祠堂長寬尺寸有一定的比例規定要求。整體上講究面擴和進深為1:2,1:3等關系。這樣便于構建祠堂更加深邃的布局。
其他一些細節,歸納如下,僅供參考。
清《工程做法則例》時期的進深尺寸《工程做法則例》在規定面闊時,也同時規定了進深。
(1)對大式帶斗栱建筑: 明間的闊深比為1:1.75~1:1.8
(2)對不帶斗栱和小式建筑:明間闊深比為1:1.62~1:1.2。
因此,大式建筑的進深一般為明間面闊的1.6—2倍,小式建筑的進深一般為明間面闊的1.1-1.2倍。
1、 面闊確定: 按門尺吉字定明間面闊尺寸;次間按明間面闊的8/10定尺寸
2、 進深確定: 小式建筑不超五檁四步,七檁房則增加前后廊來處理; 大式建筑按斗拱攢數定進深
3、 柱高柱徑確定:柱高為明間面闊的8/10,柱徑為柱高的1/11
4、 收分、側腳:小式建筑收分為柱高的1/100,大式建筑收分為柱高的7/1000;外檐柱側腳為柱高的1/100(或7/1000),金柱和中柱均無側腳
5、 上出、下出(出水、回水):無斗拱大式或小式建筑上出為檐柱高的3/10,檐椽為上出的2/3,飛椽為上出的1/3;下出尺寸小式做法為上出的4/5,大式做法為上出的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