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止租戶占用學位房東在出租的時候合同要注明,不能使用該學位,如租客需要租憑證,那租憑證也要注明學位的使用問題。
我們要如何避免,學位被租客占用,以及學位被誤注冊的情況發生呢?
首先,我們要在合同中和租客簽訂明確的條約,確定租房并不提供學位。
當然,這里有同學可能會說,文中戶主雖然有相應條款,但租客依然通過手段強占了學位。
這確實是事實,租客存在繞過正常程序強占學位的可能,可這并不能說明合同條款沒用。
擁有條款是讓我們在法理上占得優勢,為后續的追責,以及學位的追回提供條件,事件中租戶后續交還學位并非沒有這方面的原因。
其次就是每年至少查詢一次房屋學位狀態,確保自己的學位沒有被占用,如果發現異常,也能給自己留出充足的時間去處理。
最后就是在自己需要使用學位時,盡量不要出租給同樣有學位需求的租戶,以防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