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高層都安裝有電梯,也是為了大家上下樓方便。但是作為一樓的住戶,好像一萬年也用不到電梯,可是為什么還是需要交電梯費呢?很多業主都為這事找物業爭論,可是爭執了半天還是要交,那么一樓住戶不用電梯還要交電梯費合法嗎?
法律依據一:根據《物權法》72條的規定,業主對建筑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為由不履行相應義務。
解析:電梯屬于建筑以外的共用部分,及時你不使用也必須要給錢的。
法律依據二:根據《物業管理條例》中關于物業費用途中規定,業主需要承擔公共設施設備的運行費用。
解析:電梯就屬于公共設施,所以就算不用也得交納設備運行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