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工地滅火器基本配備要求:
1、廚房:面積在100㎡以內(nèi),配置滅火器3(4)個、每增50㎡增配滅火器1個。
2、材料庫:面積在50㎡以內(nèi),配置滅火器不少于1個,每增50㎡增配滅火器不少于1個(如倉庫內(nèi)存放可燃材料較多,要相應(yīng)增加)。
3、施工辦公區(qū)、水泥倉:面積在100㎡以內(nèi),配置滅火器不少于1個,每增50㎡增配滅火器不少于1個。
4、可燃物品堆放場:面積在50㎡以內(nèi),配置滅火器不少于2(4)個。
5、電機房:配置滅火器不少于1個。
6、電工房、配電房:配置滅火器不少于1個。
7、垂直運輸設(shè)備(包括施工電梯、塔吊)駕駛室:配置滅火器不少于1個。
8、油料庫:面積在50㎡以內(nèi),配置滅火器不少于2(4)個,每增50㎡增配滅火器不少于1個。
9、臨時易燃易爆物品倉庫:面積在50㎡以內(nèi),配置滅火器不少于2(4)個。
10、木制作場:面積在50㎡以內(nèi),配置滅火器不少于2(4)個,每增50㎡增配滅火器1個。
11、值班室:配置滅火器2個及1個直徑為65mm、長度20m的消防水帶。
12、集體宿舍:每25㎡配置滅火器1個,如占地面積超過1000㎡,應(yīng)按每500㎡設(shè)立一個2m的消防水池。
13、臨時動火作業(yè)場所:配置滅火器不少于1個和其他消防輔助器材。
14、在建建筑物:施工層面積在500㎡以內(nèi),配置滅火器不少于2個,每增500㎡增配滅火器1個,非施工層必須視具體情況適當(dāng)配置滅火器材。
二、根據(jù)實際情況配備場所如下:
1、人員配備:由公司、項目部配備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zé)檢查、督促整改落實。
2、施工現(xiàn)場:
1)施工現(xiàn)場辦公區(qū);
2)配電箱(柜);
3)鋼筋、木工加工棚配電箱;
4)各樓層樓梯口處;
5)懸挑層首層封閉處;
6)施工層;
7)機械設(shè)備:塔吊、施工電梯、物料提升機等機械處;
8)裝飾裝修保溫材料堆放堆;
9)方木模板堆放處;
10)辦公區(qū)、生活區(qū)餐廳、宿舍、廁所等處;
11)防水施工過程中;
12)主樓臨時消防水源及廠區(qū)消防水源等場所。
三、滅火器的期限為一年,超過一年應(yīng)重新沖壓或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