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遇噪音擾民可撥打12369向當地環保部門進行投訴或,或聯系當地城市管理部門或110協商解決。
根據我國《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的規定,居民區的噪音標準應控制在45分貝-55分貝之間,超過這個標準的音量,即屬噪音擾民。
鄰居噪聲擾民怎么辦?
遇到噪聲,居民可以向居委會、小區業委會等組織投訴,也可以向當地派出所報案并予以調解,情節嚴重的可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如果噪聲達到國家法定標準的,要積極向環保部門舉報,撥打12369環保舉報熱線。如果上述措施都不管用,居民還可以通過法院訴訟途徑解決。
住宅噪音擾民怎么處理?
1、要是噪音比較大的話,可以先找到發出噪音的地方,然后與責任人進行溝通,讓其盡可能降低噪音,以免影響到他人的正常家居。
2、若私下溝通無法解決的話,那么可以前往物業,要求物業出面協調。這時,盡量準備好確切的證據,如噪音分貝的記錄,確定噪音超出了標準范圍。
3、而物業出面調節,也無法處理的話,只能撥打環保部門的電話,進行投訴,讓其安排相關人員進行處理。
噪音的相關規定有哪些?
1、要是在特殊的住宅區域,要求非常安靜的,晝間的噪音不可超過45分貝,而晚上的噪音不可超過35分貝。
2、在純居民居住區域,或者文教、機關區域,晝間的噪音不可超過50分貝,而晚上的噪音不可超過40分貝。
3、若在一類的混合區,也就是商業、居民混合的區域,晝間的噪音不可超過55分貝,而晚上的噪音不可超過45分貝。
4、在居民、商業、交通、工業等混合的區域,晝間的噪音不可超過60分貝,而晚上的噪音不可超過50分貝。
5、若是在工業比較集中的區域內,晝間的噪音不可超過65分貝,而晚上的噪音不可超過55分貝。
6、在交通干線的兩邊,車流量是比較大的,因而晝間的噪音不可超過70分貝,而晚上的噪音不可超過55分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