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定金是有一定條件的,即因合同條款達不成一致意見可以退,另外,必須是在認購書約定的期限內來簽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須要證明這一點。購房人可以通合同條件談判時雙方修改的記錄來證明,也可以通過雙方談話的錄音來證明。有些購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屬于違約行為,但也通過增加補充協議的方式達到了退定金的目的。
買房交了定金怎么能退?
買房已經交了定金想要退款的話,通常需要滿足相關條件才行:
1、合同條款被進行修改:在雙方即將簽訂合同的時候,如果合同里面的條款,雙方不能夠達成一致。比如,合同里面如價格、戶型、面積等,被進行修改,和認購書不一致。那么,就可以認作是賣方違約。不僅可以返還定金,甚至可以拿到雙倍的賠償。必須在認購書的期限內來簽合同,否則達不到退定金的條件。
2、有增加退定金補充協議:在交定金之前,如果有增加補充協議。即便買房者不想要房子屬于違約行為,但是之前有簽署補充協議,就要按照補充協議來退還定金。
3、認購的房子轉售他人:如果開發商已經把認購的房子轉售給了別人,這樣就是開發商有欺詐行為。不僅可以退還定金,甚至還可以拿到賠償。
4、不具備銷售條件:如果是沒有產權證的項目,或者沒有銷售許可證。這種內部認購行為,是不具備銷售條件的。這就屬于開發商的問題,在任何條件下都可以退還定金。
退定金的最好辦法是什么?
1、從目前的法律規定與法院審判實踐來看,可以退房的條件主要包括約定條件與法定條件兩種。約定條件是指購房者與開發商在購房合同中約定可以退房的條件。比如房產商延遲交房超過一定期限,購房人可以要求退房。
2、購房者也可在合同中約定如小區規劃或配套設施不符合售樓廣告或售樓書、房屋交付后在一定期限內無法取得產權證等退房條件。
3、買房定金是可以退的,但要在一定的條件之下,即因合同條款達不成一致意見可以退,另外,必須是在認購書約定的期限內來簽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須要證明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