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城鄉建設部、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聯合印發《關于優化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推動落實“認房不用認貸”政策措施。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只要在當地名下無成套住房,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均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這一政策將為居民購房帶來哪些便利和實惠?
購房政策從“認房又認貸”到“認房不用認貸”,有何影響?
“認房又認貸”是銀行在發放住房按揭貸款時評判首套房、二套房的標準,其中“認房又認貸”最為嚴格,即使第一套住房貸款已還清,但因有貸款記錄,再置換時仍被認定為購買第二套住房,從而執行更高比例首付及房貸利率。而“認房不用認貸”的政策,從名義上看,顯然更為寬松。
“認房不用認貸”將帶來哪些實際利好?
1、對于置換家庭來說,“認房不用認貸”政策將帶來利好。在一些首套與二套房首付比例差距較大的城市,若及時跟進落實“認房不用認貸”政策,將為購房人帶來更多利好。
2、對于曾在外地貸款購買過住房,現因工作地遷移等原因在當地無房的新市民,“認房不用認貸”能幫助其降低購房門檻。
3、在“認房不用認貸”情形下,首套房貸款利率可以降低,減少“月供”,提高購房支付能力,減輕購房負擔。
這一新政是否適用于所有城市?
通知明確,此項政策作為政策工具,納入“一城一策”工具箱,供城市自主選用。
購房政策的優化,無疑將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有利于穩定房地產市場,也有利于居民更好地滿足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