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要被中介忽悠簽了合同,在簽合同之前必須要謹慎再謹慎;簽訂合同之后,如果發現被忽悠了,要收集證據起訴或者舉報中介。
2、不要聽從中介的話,把房子的價格一降再降。很多賣房的中介都希望賣房者把房子的價格降到最低,這樣才能有利于他們盡快成交,忽悠買房者簽訂合同,這時千萬不要聽從他們的話,把房價一降再降,如果遇到真心購買的買家,可以稍微降一點,但是一定要有底線。
3、謹防中介試探價格底線,看房人的身份一定要摸清。也有一些中介就是想要瘋狂試探賣家的底線,不惜利用自己的同事裝扮成買房者,來與賣房者進行溝通,其實并沒有真正的買家,交易自然也就不會完成。
找中介賣房子需要給哪些材料?
1、擬賣房屋的產權證明文件正本。
2、測繪圖原件及復印件。
3、共有的房地產須提交《房地產共有(用)證》及共有人對房地產買賣的書面意見。
4、如房屋已出租,須提供租戶同意搬遷的證明資料。
5、合法的身份證明正本,港、澳人士提供回鄉證,外籍人士及臺灣人士提供護照、居留證。
6、戶口簿正本或復印件。
7、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副本亦可)或未婚證明正本。
房產買賣中哪些環節需要用到房產證?
1、報盤:當你去中介公司委托收房的時候,中介公司會先審核房產證的真假,這時你就需要出示房產證原件給他們。當中介把房產證的基本信息全部經核實了之后,他就會把房屋信息錄入公司系統,做好備案,這就是報盤。
2、房源核驗:初步驗證了房產證,下一步就是房源核驗,這時也需要你提供房產證原件。核驗結束,住建委會對核驗結果進行存檔,核驗通過的會辦理網簽。
3、簽合同:合同中的房屋地理位置要與房產證上的地址保持一致,即使是為了讓購房者安心,你也應該出示房產證給對方核實。如果房產證上的房屋地理位置與合同中不符,合同內容就需要修改。
4、網簽:網簽是房產交易的重要環節,因此只有辦理了網簽,才能防止一房多賣的情況出現,而這時是需要你出示房產證復印件的。
5、面簽:購房者是貸款買房的話,則必須經過銀行面簽這一關,而面簽要求交易雙方都到場,并提供房產證原件、身份證、戶口薄等證件。
6、繳稅過戶:一般都要求買賣雙方同時到場,如果不能到場的話,不能到場的一方需辦理公證委托書,并出示房產證原件、戶口薄等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