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和“戶主”是兩個常被使用的詞匯,它們在日常生活中經常被互換使用,盡管它們之間存在一定的區別:
1、房主:通常指的是房屋的所有者,即擁有房產權利的個人或機構。這個詞強調的是物權,即房屋作為物質財產的所有權。如果某人購買了一套房產,無論這套房產是否出租,該人都被稱為房主。
2、戶主:這個詞更多的是從戶籍管理的角度來講,指的是家庭或住戶中的主要成員,通常是負責人或家庭的供養者,在戶口簿上作為主要成員被記錄的人。戶主概念更多涉及到家庭成員的管理和身份登記,而不直接關聯到房產所有權。
3、在某些情況下,房主和戶主可以是同一個人,比如一個人擁有一套房產,并且在這套房產中注冊了戶籍,將自己作為戶籍的主要成員(戶主)。但也有可能不是同一個人,比如房子是父母的名字(房主),但戶口簿上的戶主可能是子女或其他家庭成員。
房主側重于房屋所有權的描述,而戶主側重于戶籍管理和家庭成員結構的描述。兩者雖有聯系,但側重點和應用場景不同。
集體戶口和家庭戶口區別
1、落戶方式不同:如果在新城市沒有房產,可以將戶口遷至學校、社區、單位或人才市場的公共集體戶口上,這屬于集體戶口。如果在新城市有自有房產,則可以將戶口直接遷至該房產上,這屬于家庭戶口。
2、戶口性質不同:家庭戶口可以自由遷移,而集體戶口只能在規定時間內遷移至原戶籍地。如果需要在其他地方工作或學習,則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將集體戶口遷至其他地方。
3、戶口本內容不同:集體戶口的戶口本上只記錄與戶主的關系,而家庭戶口則包含整個家庭成員的信息。
什么是房產更名?
房產更名是指在不動產證沒有辦理好的前提下對房屋買賣合同上的名字進行變更,使房產的擁有者通過簽訂合同的形式發生轉讓。
需要注意的是,房產更名中存在著兩個另類的情況,一種是在婚姻良好的情況下,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果不動產證上只有一個人的名字,需要辦理增名手續的,攜帶相關資料到房產交易中心“變更登記”窗口辦理即可,此種情況不屬于房產更名。
第二種情況是,夫妻雙方離婚之后,只能以贈與的方式更名,使房產的擁有者發生轉變。
什么是房產過戶?
房產過戶是指通過轉讓、買賣、贈予、繼承遺產等方式獲得房產,去房屋權屬登記中心辦理的房屋產權變更手續。即房屋產權從甲方轉移到乙方的全過程。
由于房產過戶的種類較多,所以不同的過戶方式,其手續也略有不同,而且不同的過戶方式過程中產生的費用也是不同的。所以,房產過戶要比房產更名復雜的多。
房子更名和過戶是一回事嗎?
1、房產更名就是將轉讓房產的現擁有者通過開發商簽訂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形式更改到你的名下使你成為該房產的擁有者!此手續是通過開發商而不是房地產交易。
2、如果在婚姻存續期間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房產更名就算是房產證上只寫一個人的名字也算是兩人的共同財產。因此在婚姻期間,這類情況如需辦理房產證增名手續,只需攜帶結婚證、房屋兩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房產交易“變更登記”窗口辦理即可。
3、房子更名和過戶非婚姻存續期間:非婚期間的房產證更名,不能直接添加配偶名字,只能以贈與的方式更名。更名是開發商這一層級的操作,這時房本還沒有呢,購房者手里只有商品房買賣合同,也沒有房屋的正式產權。這種情況下,開發商收回原先簽的合同再重新給你簽一份有你名字的合同,這時開發商會跟你收取一定的更名費,之后你就等開發商通知你辦房本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