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出臺的《物權法》有了明確規定,水表前管道漏水由物業負責,水表后管道漏水由住戶自己承擔。按照相關規定,商品房管道的保修期為2年,在保修期內由施工企業負責進行維修,如產生經濟索賠也由施工企業負責。
下水管主管(也就是公共下水管)堵,物業負責,分戶管堵了業主自己負責。
公共下水管屬于公共設施,出現堵塞,由物業負責疏通。如果損壞則由責任人負責維修,沒有責任人的,由物業公司用公共維修金維修。
物業管理實施細則一第五十四條 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者與單幢住宅樓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專項維修資金屬業主所有,專項用于物業保修期滿后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專項維修資金收取、使用、管理的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