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房供暖溫度標準是18℃±2℃。
2002年,國家制定了《室內空氣質量標準》,即GB/T18883-2002。規定冬季采暖標準為16~24℃,符合這個標準的室內溫度就是舒適的室內溫度。
《夏熱冬冷地區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規定,“冬季采暖室內熱環境臥室、起居室設計溫度取16~18℃”。
國家制定的“2002年小康型城鄉住宅科技產業示范小區規劃設計導則”中的室內環境質量標準項,規定冬季采暖地區室內溫度為16~21℃。
綜上所述,國家設定了標準供熱溫度定在18℃±2℃,即以18℃為基準,上下浮動2℃,也就是在16℃和20℃之間,均達到取暖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