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暖溫度標準取決于不同的使用環境和個人需求。一般來說,室內地暖的舒適溫度范圍為18℃-28℃,適宜溫度為22℃-24℃。具體溫度標準還需考慮室內外溫差、房間面積、采暖設備功率、房屋保溫等因素,以保證舒適度和能源節省。
地暖溫度標準是多少?
1、冬季采暖溫度16℃~24℃,濕度30%~60%,符合這個標準的室內溫度就是舒適的室內溫度。集中式采暖居室中央1.5米處氣溫的適宜范圍為16~20℃,分散式采暖居室中央1.5米處氣溫的適宜范圍為13~17℃。
2、垂直溫差指居室中央地面以上0.1米處的氣溫與距地面以上1.5米處的氣溫之差。垂直溫差過大,會使足部溫度下降,體溫調節緊張,不利于健康,一般垂直溫差應小于3℃。
3、水平溫差指居室內1.5米處各點的氣溫之差。一般在門口、窗口、走廊等處氣溫偏低、房間內的水平溫差過大容易使人受涼,水平溫差以不超過2~3℃為宜。
4、設計采暖時,冬季室內計算溫度應根據建筑物的用途確定,民用建筑的主要房間易采用16℃~24℃;輔助建筑物及輔助用室的溫度中浴室≥25℃,更衣室≥25℃,辦公室及休息室≥18℃,食堂≥18℃,盥洗室及廁所≥12℃。
室內供熱標準是多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城鎮供熱服務》第五條第一項中規定:在正常天氣條件下,且供熱系統正常運行時,供熱經營企業應確保用戶的臥室、起居室內的供熱溫度不低于18℃。
注1:正常天氣條件指各地建筑物供暖系統設計時限定的室外日平均氣溫,具體依據GB50735-2012中附錄A“室外空氣計算溫度”的規定執行。室外日平均氣溫以專業氣象部門發布的數據為準。
注2:可自主設定、調節室內溫度的除外。
注3:已實行熱計量計費的熱用戶按已簽訂的供熱合同約定執行。
也就是說,18攝氏度是國家規定的最低供熱標準,然后各個省市會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制定地方的供暖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