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店鋪內所有可燃、易燃的貨品都需要分開存放,避免火災發生,同時還要禁止明火存在;
2、店鋪內必須安全用電,嚴禁私自更改電路,隨意使用超大功率的電器,當線路老化時,必須及時更換;
3、店鋪內要有足夠的滅火器材和救生工具。
50平米商鋪需要幾個滅火器?
根據商業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商戶租用區域內須自行配置有效滅火器材,配置標準按每50平米配置一具(不足50平米的按50平米計算),并以兩具為配置基礎。租區內最少擺放2具ABC干粉滅火器,50平米以上,每50m”增加配置1具滅火器(最小配置容量≥4公斤)。
商場店鋪消防驗收標準
1、商鋪內必須配置消防器材,滅火器、防毒面具,滅火器的配置標準一般為4公斤ABC干粉滅火器,每50平方米配置1具;防毒面具的配置標準每60平方米配置一具。所配置消防器材保證其有效的使用期限,滅火器、防毒面具放置在室內明顯并容易取到的地方,并會使用。
2、商戶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動其商鋪內的消防線路、設施、設備器材(煙感、溫感、噴淋等),任何人不得擅自搬動撥弄,如有損壞要賠償損失進行處罰(根據消防法第63條規定,處以500元以上罰款,情節嚴重者交予消防大隊處以5日拘留)。
注:裝修不得擅自將噴淋、煙感等系統堵住,噴淋左右距離0.6m,需達到有效保護半徑,照明燈設置在有效保護半徑外,噴淋系統上不得掛任何裝飾物,噴漆時應將噴淋頭及煙感保護后方可施工。
3、防排煙通道,保持暢通,不得隨意堵塞。
4、商鋪裝修隔斷墻,不得通頂;如需通頂,要在隔斷頂部每隔1M開500*300的排煙口。(適用于石膏板頂棚)
5、經營商戶貨架必須涂防火漆三次(建議使用鐵制貨架),貨物堆放高度不得過高,標準為距頂最少0.5m。
6、經營商戶裝修材料所有木結構須經防火處理,刷防火涂料厚度須達2mm或三遍。
7、經營商戶裝修以及起石膏隔斷墻內使用的電源線必須經過商城安保部的認可并且需要套金屬管。
8、商戶內有卷簾的,不準在卷簾下堆放任何物品和裝修卷簾。
9、燈箱盒:按規所有木結構須經防火處理,刷防火涂料厚度須達2mm或三遍;定尺寸制作,必須設置可開啟的門,便于維修,必須設散熱孔。
10、施工隊進場施工需先將施工現場內喇叭、煙感、溫感、噴淋頭等做防塵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