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性售后回租業務,指承租方以融資為目的將資產出售給經批準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企業后,又將該項資產從該融資租賃企業租回的行為。
融資租賃與融資性售后回租
融資租賃:你買一個你尚未擁有的東西,找融資租賃公司,要融資租賃公司去買,買完之后你付租金,租這個東西的使用權。合同期限屆滿后,東西的所有權歸你。
【融資租賃專業表述:出租人根據承租人所要求的規格、型號、性能等條件購入有形動產或者不動產租賃給承租人,合同期內租賃物所有權屬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擁有使用權,合同期滿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權按照殘值購入租賃物,以擁有其所有權。】
融資性售后回租:你已經擁有了一個東西,但是你缺錢且還想用這個東西,就找融資租賃公司,把這個東西賣給融資租賃公司(所有權轉移),你拿到一筆流動資金。然后你再去付租金,租這個東西的使用權。合同期限屆滿后,東西的所有權歸你(所有權完璧歸趙)。
綜上:融資租賃業務屬于“現代服務業”內的“租賃服務”。因為對融資租賃公司來說,他們是把自己買到手的資產實物租給你,是傳統租賃服務。
融資性售后回租屬于“金融服務業”內的“貸款服務”。因為對融資租賃公司來說,他們相當于抵押了你的實物資產,給你一筆錢,然后你分期還本付息以保證你實物資產的使用權,是貸款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