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小產權房主要有哪些?
1、村委集資建房
村委自己的地,村委集資建房(村委統建樓),名義上是村里集資建房給村民住,實際上建好以后大部分對外出售,每套房子村委給發一個證,每一次買賣要到村委過戶,村委會收一定比例的過戶費。特點:總層數都比較高。
2、村委和企業合資建房
村委出地,公司出錢,合作開發,名義上也是解決村民住房問題,實際上建好以后多數對外出售,一起賺錢,和第一種一樣,村委發證,村委可以過戶(對于有些年限的房子大多村委不管)或律師見證。
3、村民自建房
村集體用地,一般由本地村民申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俗稱“兩證一書”, 交易時做律師見證。特點:房齡較大。
4、企業建房
土地性質為商業或工業用地,公司出資建房,建好以后對外出售,公司發證(簽合同或協議),買賣到公司過戶,公司收一定比例的費用。
以上四種是我們比較常見的小產權,在深圳比較普遍,數量大約是80萬套。
上面四種小產權前面三種比較靠譜,因為有村委背書,村委也不會倒閉,一房多賣和房產增值后糾紛比較少。第四種就要謹慎購買,很多公司在開發的時候都是另外注冊公司開發的,或者是個人開發的,隨時可以消失。
購買小產權房究竟有哪些風險?
1、不能貸款 不能過戶
由于土地性質的原因,小產權只有居住功能,就連購房貸款都不能辦理。其實因為土地的原因,一切和官方有關的金融功能幾乎為零,也就是如果購房者買了小產權房子,不僅不能向銀行貸款,還不可以抵押,不可以按揭,也不可以到房管局去過戶,理論上不可以買賣,如果要私下買賣,也只有一紙合同或者協議而已,沒有房產證。
2、易出問題 維權難
如果購房者選購了小產權房,并和開發商簽訂合同并交付房款后,遇到政府整頓小產權房,那么可導致部分項目停建甚至被強迫拆除。購房人會面臨既無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時索回房款的尷尬境地。
就算項目順利建成交工,購房者也有可能面臨其它問題。這是因為小產權房不受法律認可,也不用在房管部門備案,不在政府機構監管范圍內。一些小產權房開發商為了賺錢會偷工減料,存在質量平安隱患。在使用房屋的過程中,如果購房者遇到一些房屋質量問題、公共設施維護問題,維權途徑非常有限。
3、物業和其它權益得不到保障
一般而言,小產權的小區管理可能跟不上現代化的管理模式,因此物業服務得不到保障。除此之外,購房者在購得小產權房后,一旦遇到政府征地拆遷,由于小產權房并沒有國家頒發的房產證,因此,購房者也就并非合法的產權人,也就無法獲得相應的拆遷補償。
小產權房想買還是可以買的,但是它不能辦理過戶手續,并且我國的小產權房屋買賣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小編建議的是能不買小產權就不買!
因為小產權房沒辦法辦理房產證;難以規避“一房多賣”風險,脫離監管質量難以保證;購房時無法進行銀行貸款;套現困難,難以轉讓;小產權房難分割;有可能被無償征用或者征收;隨時面臨業主“違約風險”。
總之,購房者買小產權房有風險,并且風險還不小,建議慎重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