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裝修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準備好所需資料,提取按以下流程辦理:
1、職工憑提取證明文件,向所在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所在單位核實后,出具《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戶職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開具《提取申請書》。
2、職工憑《提取申請書》及其他提取申請資料,到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書》,由職工簽字確認提取金額。
3、職工當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審核確認的《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書》一式三份,當日到建設銀行辦理支款手續。
4、職工將建設銀行付款確認后的《提取通知書》一份退給單位,作為單位記賬憑證。
房子裝修公積金提取需要的資料
1、《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2、繳存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住房公積金聯名卡;
4、《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復印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提供購房合同、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購房合同備案證明原件、復印件;
5、與有資質的裝修公司簽訂的裝修工程施工合同或裝修概預算書;
6、如房屋所有權證上表明為“單獨所有”或無配偶名字的,配偶申請提取時需要提供結婚證原件、復印件,以及夫妻雙方就此簽訂的知曉協議(夫妻需在服務網點面簽)。
提取公積金注意事項
1、提取申請時間:自審批文件批準后,12個月以內申請提取1次,以后年度不再提取。提取額度(以百元為單位)提取金額不超過實際支付的費用(以支付建房款或購買建筑材料載明金額為準)且不超過申請時職工和配偶上月公積金賬戶余額。提取人范圍房屋人及其配偶。一次性提取,以后年度不再提取。
辦理時限公積金中心應當在接到職工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做出準予或不準予提取的決定;經審核不準予提取的,應告知原因。
2、單位為職工代辦提取,應出示單位介紹信、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職工身份證復印件;應出示提取人的住房公積金聯名卡,無聯名卡職工應提供所在單位簽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一式兩份和提取人的銀行儲蓄賬戶存折(卡),托管職工需出具《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
3、職工家庭在一個自然年度內發生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等多種住房消費行為,只能就其中一項住房消費行為選擇一套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一次。職工家庭指夫妻和未滿18周歲子女。職工購買了同一套住房已經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能再同時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付首付款,可在償還貸款12個月以后憑相關證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
4、無房屋權且不是房屋權人配偶的職工,不能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購房款或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繳存職工發生住房消費,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房屋地址應當在職工本人、配偶戶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工個人信息有誤的,需更正后方可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