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簽訂購房合同時,合同上都會注明房屋的公攤系數范圍。房屋面積以房地產交易權屬登記中心測繪部的測繪結果為準,房產證上標注的面積也以此為準。沒有明確統一的標準。
公攤面積=公攤系數×套內建筑面積;公攤系數=總公共分攤面積/(套內建筑面積×總套數)。公攤面積是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的簡稱,它與套內建筑面積之和構成了一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積。
公攤面積該占多大比例?
1、7層以下住宅公攤率為7-12%
多層建筑一般是指層數在6層左右磗混結構的建筑,其參與公攤部分的面積包括外墻水平投影的1/2,樓梯、樓梯間和為住戶提供服務的物管用房(熱交換站、水泵房、配電室等)。
2、7-11層住宅公攤率為10%-16%
樓層為7—9層的小高層公攤取決于各樓盤自身的情況,不同的小高層樓盤公攤也有差異。在沒有地下設備用房、底層沒有商鋪、底層架空的情況下,小高層公攤系數在10%-15%之間,而帶電梯的小高層住宅,公攤系數在15%-20%之間。
3、12-33層住宅公攤率為14%-24%
根據建筑規模的不同,高層建筑一般在25-33層之間,而且高層住宅的樓梯高度最高。另外高層建筑有電梯及電梯前室占用了空間,也有安全通道樓梯占用空間,還有“管道井”、“強電井”、“弱電井”等公用設施都占用了空間。所以高層建筑較多層建筑的公攤面積要大得多。
4、別墅類的公攤率為1%-8%
一般來說獨立別墅沒有公攤面積,聯體別墅有較少的公攤面積。公用面積分攤的原則是僅存在于本樓內部并與本樓建筑結構存有連接的部分,并且僅向本樓居住者提供非營利性服務,不符合此條件的建筑不得計入公攤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