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樣。房屋性質不會因為時間和買賣而發生改變,所以安置房和商品房的產權是完全不一樣的,安置房的土地使用權不一定完全歸房主所有,因為大部分的安置房是免費的或者費用很低,但是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權是完全歸房屋的購買者的,所以二者有著本質的區別。安置房一般在五年以上才可以有房產證,有了房產證之后就可以正常的進行買賣交易,但是買賣之后,安置房也還是安置房,不可能變成商品房,而商品房可以隨時進行買賣。
什么是安置房?
安置房通常指的是一種補償性的房屋,即開發商在拆遷原住民之后,補償給原住民的新建房屋。有的可能還需要原住民再交一些差價來補齊房款,有的則會補給原住民兩套或多套房屋,在轉手出售的時候也沒開發商的商品房那么貴。
商品房與安置房有什么區別?
1、產權問題
安置房和商品房在產權上是有很明顯的區別的,安置房又可以稱為不完全產權房,即它具有完全的房屋權,但并不一定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權,而商品房是這兩個都具有的,有完全的房屋權和土地使用權。安置房的土地性質是劃撥,商品房的是出讓,這也意味著前者是沒有繳納出讓金的,后者是已經繳納了土地出讓金的,所有在買賣交易中,安置房可能要補繳這部分的土地出讓金。
2、質量問題
為什么安置房的價格會比商品房的價格要低一點呢?那是因為商品房在質量方面都會做得好一點,通常不會出現什么大的問題,而安置房為了降低成本,利潤被限制,有些建筑單位就會存在偷工減料的現象,俗稱豆腐渣工程。
3、交易風險
限制多了,風險肯定也會多,所以在交易上,安置房的買賣是要比商品房的買賣風險要大的,所以安置房的買賣很容易引起國家的關注并會加以規范。如果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了該房屋不能夠上市出售,不能夠轉讓,那雙方簽訂的購房合同,可能會造成該合同無法繼續進行下去,這就存在了非常大的風險。
4、時間限制
安置房可不是誰都可以買的,看它前面倆字“安置”就知道了,拆遷人在五年之內也就是拿到房產證之前是沒有買賣權的。但商品房是只要你有錢就可以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