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帶押過戶”是一種常見的房產交易方式,特別是在二手房市場中。這種交易方式通常會出現在房屋買賣合同中的附加條款中,它的主要含義是指根據民法典規定,已經抵押的不動產買賣轉移時,不需要提前歸還舊貸款、注銷抵押權,即可完成過戶、再次抵押和發放新貸款等手續,實現不動產登記和抵押貸款的有效銜接。
不動產既包括人們熟悉的住房,也包括工業廠房、商業用房等其他類房屋,以及土地、海域、林木等。
不動產“帶押過戶”實行以前,對于企業、民眾來說,已抵押的不動產買賣轉移的,需要先籌集資金歸還貸款、辦理不動產抵押注銷,再辦理不動產轉移、申請新貸款、辦理新抵押權登記,不僅交易成本高時間長,而且流程繁瑣復雜。
帶押過戶有哪些優缺點?
二手房帶押過戶的優點:
1、縮短交易周期:帶押過戶新政,有望大幅縮短交易時間,甚至可以縮短一半,有利于置換改善需求的人盡快收回資金。
2、節省過橋資金成本:對于原來需要借錢墊款償還房貸的人來說,帶押過戶可以節省一大筆過橋資金的成本,也降低了市場上“過橋資金”這個灰色地帶可能來的一定風險。
3、盤活二手房市場:政策有助于加快換房需求入市,提升新房交易量有所助力,會促進新市民購買二手房及在該城市扎根落戶,可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良性循環。
二手房帶押過戶的缺點
1、是否能夠帶抵押過戶,完全取決于銀行意愿:《民法典》落地已經9個月,帶抵押過戶的實際操作案例幾乎沒有,因為這對銀行一點好處都沒有;如果你貸款時無法說服銀行,那么在你出售房屋時,還是要先結清貸款的。
2、普遍不被出售方接受:“帶抵押過戶”意味著必須資金監管,交易完成前,賣方碰不到錢;那置換的怎么辦?所以除非賣方純粹以變現為目的,否則是不會接受這種交易方式的。
3、對買方貸款比例有限制:按照2021年9月上海各交易中心要求,“帶抵押過戶”必須審查抵押總額,因為會出現短期的“雙抵押”并存,所以,抵押總額不能超過房產評估價。
不動產“帶押過戶”的三種模式
實踐中,各地方主要形成了三種“帶押過戶”的辦理模式。
一是新舊抵押權組合模式。通過借新貸、還舊貸無縫銜接,實現“帶押過戶”。買賣雙方及涉及的貸款方達成一致,約定發放新貸款、償還舊貸款的時點和方式等內容,不動產登記機構合并辦理轉移登記、新抵押權首次登記與舊抵押權注銷登記。如,成都、武漢、珠海、清遠等。
二是新舊抵押權分段模式。通過借新貸、過戶后還舊貸,實現“帶押過戶”。買賣雙方及涉及的貸款方達成一致,約定發放新貸款、償還舊貸款的時點和方式等內容,不動產登記機構合并辦理轉移登記、新抵押權首次登記等,賣方貸款結清后及時辦理舊抵押權注銷登記。如,江蘇、重慶、濟南、深圳、中山、福州等。
三是抵押權變更模式。通過抵押權變更實現“帶押過戶”。買賣雙方及涉及的貸款方達成一致,約定抵押權變更等內容,不動產登記機構合并辦理轉移登記、抵押權轉移登記以及變更登記。如,廣州、青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