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關系。房東與租客簽署租賃合同后,在法律上受法律保護的一種關系,也就是在房屋租賃合同中明確的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相互享有的權利義務的關系。在日常生活中,房東與租客既是租賃關系,也是友鄰關系。橫亙在房東和租客之間的不僅有利益,更有情理以及人與人相處時復雜的瑣事處理和情緒管理,這些都不是一紙契約可以規范約束的。
房東為啥非要留一把鑰匙?
一般房東要留一把鑰匙的目的是留備用鑰匙,防止租客鑰匙丟失或是租客直接不退房退租。但是房東是否可以留有出租房的鑰匙要以雙方事先的約定為準,在雙方無約定而房東又持有鑰匙的情況下,在無證據證明有第三人進入而房屋有東西丟失時,持有鑰匙的出租人就有可能要承擔承租人財物丟失的風險。
房東對租客有哪些義務?
1、房客"身份"要看清。
通常來說,房東在出租房屋前要對房客身份進行一定程度的審查。
2、意外事故要當心。
房東出租房屋前要保證房屋符合安全居住標準,不能存在安全隱患。比如,安裝的熱水器是否符合規范、電線線路是否存在短路等等。
3、不良案件要提防。
對于出租房屋的治安狀況,房東也要盡到自己的職責,保證出租房的門、窗等安全、正常使用,謹防盜竊等不良案件的發生。
4、日常維修需負責。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于出租房屋的維修,如果租賃雙方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辦理;但如果出租房屋的租賃合同中對房屋的維修問題沒有做出約定的,一般就是由房東承擔維修責任,因此產生的費用也應該由房東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