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32樓屬于高層,而高層的設備層一般在地下室或頂層,這樣可以防止無關人員的干擾,使設備能夠更好的工作,而且也不占據住宅的地方。其次,設備層的具體位置應配合建筑的使用功能、結構、布置、電梯分區、空調方式、給水方式等因素綜合來決定,其主要作用是用來為空調、給水排水、電氣、電梯機房等設備的布置。
一、設備層布置考慮因素
1、要合理利用建筑空間
由于高層建筑埋深的要求,往往都要設地下室,地下室空間不能自然采光、通風,難以滿足建筑功能要求。所以,一般情況下設備層通常設在地下室或頂層。
2、要滿足設備布置的要求
在高層建筑中,一般將產生振動、發熱量大的重型設備放在建筑最下部,也就是地下室,重型設備如:制冷機、水泵、蓄水池等。豎向負荷分區用的設備應放在中間層,如:中間水箱、水泵、空調器、熱交換器等。利用重力差的設備或體積大、散熱量大、需要對外換氣的設備應放置在建筑的最上層,如屋頂水箱、冷卻塔、鍋爐、送風機等。
3、與結構布置相結合
高層建筑結構布置中的結構轉換層、加強層等特殊樓層,由于結構構件較多、尺度較大,空間難以利用,往往用來布置設備層。
4、與避難層相結合
建筑高度超過100 m的超高層建筑,應根據《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要求,需設置避難層,其間距不超過15層。避難層往往用來布置設備層。
二、設備層一般在哪里
1、地下室。目前高層住宅的設備層都會選擇地下室或者地下停車場。但要注意,這些地下空間是沒有采光和通風的,也就是說不能住人,所以許多開發商就把設備層選定在地室。
2、樓房中層。地下所放置的設備一般是大功率機器,比如制冷機、蓄水池等等。但像是一些基礎生活服務設施,比如水箱、空調器線路等等設備卻一般在中層,這樣可以確保這一棟樓所有的住戶都可以相對平均享受到所需的公共服務。
3、頂樓。對于那些散熱量很大的設備,比如鍋爐、送風機等等,都是要放在樓頂上的,這也是出于安全的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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