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買房子在合同上面或者房產證上面如果想要寫上名字,有一個要求就是雙方都需要具備購房的條件,另外在買房的過程當中還需要簽訂合同,包括申請貸款或者辦理過戶。這種情況下,寫了誰的名字就需要誰到場,同時辦理房屋貸款手續的時候,還需要考察兩個人的資質,最后還要兩個人共同簽字才可以。
2、如果兩個人是夫妻關系,買房子加名字的時候,就需要帶上個人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如果是異地購買房子,還需要提供繳納社保的證明,然后房產證上面才會有各自的名字。如果不是夫妻關系,也要戴上個人的證件,同時也要有繳納社保或個稅的證明材料。
夫妻買房要加名字嗎?
1、夫妻雙方買房子到底要不要加上兩個人的名字?若僅寫了一方的姓名,另外一方就沒有份嗎?如果按照婚后購買的,即使沒有寫上另外一個人的名字,這套房子也應該屬于雙方的。除非兩個人有什么約定,做了公婚前財產公證,但是只要沒有有雙方的協議,這房子就會作為兩個人的共同財產。
2、但是對于夫妻的共有財產,如果加了名字,后期有什么變化,分財產的時候也會更加的硬氣一點。所以很多人選擇加名字,其實是一種自我保護。如果雙方還沒有結婚,在婚前可以簽一個財產協議,如果有贈送部分,也要將內容寫到協議當中,再做一下公證,這樣子才會更加有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