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要求。根據規定,房產證寫名字是有一定要求的。如果夫妻間產權證是一方想要加名屬于變更登記,只需繳納登記費無須繳納稅費。除夫妻間加名,無論是父母還是孩子(已經有產權證)都屬于轉移登記,只能通過買賣或贈予加名,需按照買賣或贈予繳納登記費和稅費。
買房寫名字有什么要求?
買房子在合同上面或者房產證上面如果想要寫上名字,有一個要求就是雙方都需要具備購房的條件,另外在買房的過程當中還需要簽訂合同,包括申請貸款或者辦理過戶。這種情況下,寫了誰的名字就需要誰到場,同時辦理房屋貸款手續的時候,還需要考察兩個人的資質,最后還要兩個人共同簽字才可以。
如果兩個人是夫妻關系,買房子加名字的時候,就需要帶上個人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如果是異地購買房子,還需要提供繳納社保的證明,然后房產證上面才會有各自的名字。如果不是夫妻關系,也要戴上個人的證件,同時也要有繳納社保或個稅的證明材料。
房產證寫4個名字房子算誰的?
算4個人共同共有的,具體份額以合同約定為準,如果沒有合同約定,原則是上4人等額共有。房產證上共同共有是指該房屋由共有人共同所有,房屋的所有權不劃分所有權份額,各所有權人享有平等的權利,除依法律規定和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對房屋的共有關系不能終止,房屋不能分割。
購房合同上寫的兩個人名字,辦房產證必須都有嗎?
是的。房產證的名字是根據購房合同的簽名來的,購房合同上簽了兩個人的名字,那房產就是兩個人共有的,房產證上也會登記兩個人的名字。根據我國相關法規,辦理房產證時,共有房產證應當注明共有情況,并列明全體共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