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與租客簽訂租賃合同時,租賃合同中都要注明房租交付日期,以及交付方式,如每月5號,要說明最后時限及延誤該負的責任。
2、在房租到期之前當面提醒租客,提示交租時間。
3、如租客不在,可用書面的方式進行通知,將通知單放入信箱提醒。
4、通過手機短信的方式通知租客,到期前進行群發,并提醒相互轉告。
5、如租客比較多,可由一個租客負責收租,并給予一定的勞務費,讓其出面提醒其他租客交付房租。
租客不交租金又不搬走該怎么辦?
1、先搞清楚租客為什么不交租金,如果租客之前都有按時交房租,就最近一兩個月不能按時交付的,說明租客可能是遇到了經濟困難,房東可先與租客進行溝通,詢問具體原因,如果情況允許,可延緩交租的日期。
2、如果租客不按時交房租,也不做出回應,并拒絕與房東好好溝通的,可告知租客另找住處,并告知最后的搬出期限。
3、如租客在多次告知的情況下還不搬走,那么房東可直接換鎖,并將房間內的現狀拍照保存,如果租客反訴,此照片可作為證據。
4、可將租客的東西放置一個房間,并讓其來取,并將事情交代清楚,要求租客把房租交清。如租客不按時來取東西,也沒主動聯系房東照看物品的,可在三個月之后將租客的物品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