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于房屋買賣的雙方來說,了解房屋的相關信息是需要的。買賣雙方建立信息溝通渠道,買方了解房屋整體現狀及產權狀況,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權證書、身份證件及其它證件。
2、選擇好的目標房源后,您需要親自到現場查看。提醒您:一定要與產權人親自面談,落實好房屋的產權性質,是否已具備上市交易條件。對已裝修的房屋,要查看水、電、暖氣等設施是否能夠正常使用,房屋有無明顯質量問題等。
3、賣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證件,買方可以交納購房定金(交納購房定金不是商品房買賣的必經程序),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稱房屋買賣契約)。買賣雙方通過協商,對的房屋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交價格、房屋交付時間、房屋交付、產權辦理等達成一致意見后,雙方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買賣合同。
4、買賣雙方共同向的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接受審查。買賣雙方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手續后,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證件,審查產權,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準予辦理過戶手續,對無產權或部分產權又未得到其他產權共有人書面同意的情況拒絕申請,禁止上市交易。
購買回遷房的注意事項是什么?
1、無法辦理房產證,不能過戶:在賣方只有回遷協議、沒有不動產權證的情況下,是無法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換句話說,就是可能付了錢買房也拿不到不動產權證,也就不能合法轉讓、抵押房屋收益、用益。
2、戶籍或無法遷入:房屋戶主無法更名,新業主的戶籍可能無法遷入房子所在的戶籍地,也就是說無法落戶。
3、存在一房多賣風險及違約風險:在回遷房交易中,一時無法辦理備案登記或產權過戶登記的情況常常可見,此時賣家有可能出現違約主張合同無效或合同解除的行為,尤其在房價上漲的時候,賣家可能會故意一房多賣,導致買家無法取得房屋產權,甚至索賠無果。也有可能會出現未辦理房產證前,賣家對外有債務,回遷房被法院查封的尷尬情況。如果回遷房的性質屬禁止轉讓的,買家可能喪失對回遷房的一切權利。
4、不可忽略的安全隱患:不少回遷房在物業、衛生、供暖、消防等方面都存在各種隱患和問題。回遷戶通常都有多套回遷房用于出租,流動人口多,安全隱患自然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