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房面積出現誤差時,這其中就會牽涉到一個概念,叫面積誤差比。顧名思義,面積誤差比就是房子實測面積與合同面積之差與合同面積的比值,比如實測面積88平米,合同面積90平米,那誤差比就是(90-88)÷90=2.2%。
面積誤差比>3%,在這種情況下,購房者有權申請退房。值得一提的就是,開發商要在退房要求提出的30日內,將房款退還給購房者,與其同時還要支付已付房款的利息。
我們國家的法律法規對于誤差值是有明確的規定的,具體如下:
一、如果新房收房時,和我們購買時候的預測面積誤差值小于等于(≤)3%,開發商應當按照實測面積結算房款,對購房者實行多退少補政策。
二、如果收房時候的實測面積和預售面積誤差大于(>)3%,購房者有權要求開發商給予退房,并且開發商該當在購房者提出退房之日起多少個工作日之內(一般約定是30個工作日)將購房者已付房款全額退還給購房者,同時支付利息。
當然,實際情況是我們大家買套房不容易,一般也沒有人去退房,而好多開發商也是根據購房者的這個心理作用而糊弄購房者,其實這里面的貓膩非常的大。
大到什么地步呢?接著往下看。
一、如果收房時候的實測面積大于購買時的預測面積,并且面積誤差在3%之內部份的房款由購房者補足;超出3%的部分由開發商承擔,產權仍歸購房者所有。
二、收房時的實測面積小于購買時候的預測面積,面積誤差在3%以內部分的房款由開發商返還購房者,而超出3%的部分由開發商雙倍返還購房者。
看明白了嗎?
無論是實際面積大了還是小了,超出3%的部分都不需要我們購房者承擔,要么開發商承擔,要么開發商雙倍退給我們購房者現金。
所以,收房的時候一定要注意這部分內容,避免被開發商套路我們,畢竟使我們辛辛苦苦掙得血汗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