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漏水物業不修不可以拒交物業費。依據相關法律,物業服務企業對業主室內裝修的質量問題并不承擔法律責任。房屋漏水需要交物業費。
物業服務企業是業主委員會依法選聘的,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受法律保護,對業主具有約束力。物業公司按照合同約定提供了物業服務,業主有義務按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在物業費糾紛案件中,常見業主以物業管理服務存在瑕疵抗辯,但業主得到法院支持的比較少。
如果業主確實覺得管理不好,最好以書面形式向物業公司提出異議并保留相關證據。若物業公司拒不改正,也要提出相應的證據,證明物業存在嚴重問題,法院才會酌減物業管理費。當然,實在對物業服務企業不滿的話,根據規定,經全體業主的過半數同意,業主委員會可以解聘物業服務公司并重新選聘。
哪些情況可以拒交物業費?
1、延期交房
一般而言,物業費的繳納日期應該是從業主實際收到房子之日開始計算的。
如果是因為開發商的原因而造成延期交房,那么未收房的期間的物業費應由開發商來承擔,業主是可以拒交的。
當然,如果業主還沒有收房,物業公司卻要提前收取的話,這種情況也是可以拒交的。但是如果業主收房后沒有入住,這未入住期間的物業費則要由業主來承擔了。
2、未經同意而增加服務
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是簽訂了物業服務合同的,在合同中對于物業服務范圍和收費標準都有明確的規定了。
因此,如果物業公司準備對物業費和服務范圍進行變更的話,應該提前進行公示,在征得業主的同意或者重新簽訂協議后,方可實施新的收費標準和物業服務。
而如果物業公司未經業主委員會或業主同意,而擅自更改物業服務項目及費用,那么業主可以拒交超出原本合同約定的費用。
3、有證據證明物業服務太差
業主理應享受到與自己所交物業費成正比的物業服務。如果物業公司收取了物業費,但是物業服務質量嚴重不過關,那么業主應該用手機、相機等記錄下物業做得不到位的地方,留下充足的證據,并且告知業主委員會。且經業主委員會商討決定后,業主可以拒交物業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