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出售房屋取得收入,需要繳納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土地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
個人房屋買賣應交的稅款有:
1、契稅,根據國家契稅條例的規定,房屋買賣要向國家交納契稅,征收的標準是按房屋買賣成交價的3%-5%收取,全部由買方負擔。
2、印花稅,對房屋買賣雙方要繳納印花稅,印花稅要貼在房屋買賣契約正本上,按照房屋買賣成交價的0.3‰交納。
3、營業稅等。《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賬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賣房個人所得稅如何計算?
(一)計算個人所得稅多少的方法有兩種,采用哪種計算方法要看賣方的詳細信息:
1、納稅人(賣方)能在地稅系統中查到房屋原值,或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費用發票,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為:
2、納稅人(賣方)不能在地稅系統中查到房屋原值,也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費用發票,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為:
個人所得稅=計稅價格×1%。
賣房個人所得稅怎么交?
(一)計算個人所得稅多少的方法有兩種,采用哪種計算方法要看賣方的詳細信息:
1、納稅人(賣方)能在地稅系統中查到房屋原值,或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費用發票,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為:
舉例:如果賣方出賣不滿是“滿五少有:的房子,計稅價格為100萬,原值發票、原契稅以及相關稅費合計70萬元。那么,賣方需要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100-70)×20%=6萬元。
2、納稅人(賣方)不能在地稅系統中查到房屋原值,也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費用發票,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為:
個人所得稅=計稅價格×1%。
舉例:賣家不滿五或不少有的住房出售價為100萬售。買家承擔稅費,全額的1%。那么,賣方需要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100×1%=1萬元。
(二)個人所得稅繳納及減免規定:
1、如果賣方所售房屋同時滿足家庭少有住宅、購買時間超過5年,個人所得稅免交;任何一個條件不滿足,賣方都必須繳納個人所得稅。
2、如果賣方所售房屋是非住宅類房產,不管什么情況都要按規定足額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