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民在自己的宅基地上改建房屋,首先其是必須具有《集體建設用地使用證》的。如果該宅基地屬于城鎮規劃范圍內,則需要規劃部門出具房屋選址意見和《規劃許可證》;如果屬于城鎮規劃范圍之外,則需要經過土地管理部門對改建房屋的面積變動進行審批,然后方可改建。
2、申請人需要帶著身份證、戶口、原房照和土地證等所需資料,到當地的土地部門辦理土地審批手續,同時還需要進行登記,并且申請D級危房鑒定,一般需要待到批準后才能進行房屋重建。
3、批準后再到規劃部門辦理建筑許可證,等房屋建成完工了,再帶著這些手續去當地房管所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就可以了。
4、填寫危房翻新維修報告,經村級評議、鄉鎮級審核、縣級批準,市級備案,可以申請維修補助。
宅基地翻建三大原則
1、依法依規原則
村民建房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及市有關村民建筑的各項規定。也就是宅基地翻建不符合規定的,是禁止翻建的。
2、規劃先行原則
村民建房必須遵守“先規劃后建房”的基本原則,無規劃的原則上不能建房。村小組及村委會簽署建房意見再提交鎮規劃建設管理所報鎮人民政府審批。鎮人民政府在10個工作日內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并委派人員實地考察!
3、一戶一宅原則
每戶村民只能擁有一塊宅基地,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175平方米,但是各地實際規定宅基地面積會有所差異,具體以地方規定的宅基地面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