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申領《北京市居住證》(包括卡換證):
1.來京人員在京居住6個月以上,并符合在京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可向所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領《北京市居住證》。
2.申請人的《北京市居住登記卡》有效期已滿5個月且不到7個月,同時符合“在京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申請辦理《北京市居住登記卡》換領《北京市居住證》。
注:外國人、港澳臺居民和華僑的服務管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相關提示:
1.來京人員在申領《北京市居住證》和辦理變更、簽注等手續過程中,應當對提交證件、證明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2.有效期滿后持有人擬在京連續居住的,應于期滿前30日內,持本人《北京市居住證》及《北京市辦理暫住登記和居住證實施細則(試行)》第八條規定的證件、證明,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辦理簽注手續。
3.《北京市居住證》到期未辦理簽注手續超過6個月的,原持有人應當重新申報暫住登記、領取《北京市居住登記卡》,待符合條件后,重新申領居住證。
4.在網上申請辦理居住證時,在選擇“居住時間證明類型”時,如果您選擇了“在京連續6個月繳納社保(含三險:工傷、失業、養老)“作為時間證明,后臺會自動判斷您是否符合條件,無須再拍照或上傳連續6個月繳納社保的憑證。
北京居住證辦理需要什么條件?
1、申請單位資格要求
具有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外國(地區)、外埠在京設立的非法人分支機構可為其聘用員工申請北京市工作居住證;重點支持高新技術企業、軟件企業、集成電路企業、駐京研發機構、金融企業、文化創意企業、跨國公司地區總部等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經濟發展方向及產業規劃要求的單位申請。
2、申請人資格要求
所學專業或崗位屬于本市急需專業或崗位,且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可申請北京市工作居住證:
(1)符合規定條件的申報單位連續聘用滿6個月以上;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并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或具有中級(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相當資格、資質;
(3)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4)男性不超過60周歲,女性不超過55周歲。
北京居住證有什么好處?
1、北京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
1)免費接受義務教育;
2)平等享有勞動就業權利;
3)基本公共就業服務;
4)依法參加社會保險;
5)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
6)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計劃生育服務和獎勵優待;
7)公共文化體育服務;
8)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
9)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出入境證件;
10)機動車登記;
11)申領機動車駕駛證;
12)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申請授予職業資格;
13)辦理生育服務證;
14)國家規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務。國家規定的其他便利。
2、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可享有以下優惠政策:
1)其子女在京入托、入中小學就讀,免收借讀管理費;
2)可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商品房、批準上市的已購公房和存量房;按有關規定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3)按照公安部的有關規定,對符合條件的,可在本市辦理因私出國商務手續;
4)可申請辦理駕駛證或臨時駕駛證以及機動車注冊登記手續;
5)可在本市創辦企業,可以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申請認定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和科技項目資助;
6)可列入本市人才培養計劃,并可參加本市有關人才、專家獎勵項目的評選;
7)可參加本市專業技術職務的任職資格評定(考試)、執業(職業)資格考試、執業(職業)資格注冊登記;
8)可參加本市基本養老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并可按有關規定在本市繳存和使用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