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業主在對房屋進行裝修之前,應當到房屋基層管理單位登記備案,到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城管科辦理開工審批。然后再去物業開具施工證明,辦理工人出入證。辦理時需要提供自家裝修的圖紙,主要是水電路改造和拆改的非承重墻體項目。最后繳納裝修押金和垃圾清運費后就可以動工了。
一、街道辦事處
凡涉及拆改主體結構和明顯加工荷載的,要經房管人員與裝修戶共同到房屋鑒定部門申辦批準。
二、物業審批
1、在物業的出具的裝修協議上簽字。
2、提供自家裝修的圖紙,主要是水電路改造和拆改的非承重墻體項目。
3、辦理“開工證”貼于門口,用于物業對工期的檢查。
4、出入證:主要是為工人辦理的,以免裝修期間有不法人員混入小區。辦理出入證的時候,最好帶上給您裝修的工長,以及工人的一寸照片2張,身份證復印件1張。
5、裝修押金:各個小區收取的不同,最少也在2000元左右,一般裝修完工后3個月會退還。
6、垃圾清運費:這筆費用是用來支付物業清理裝修垃圾用的,不同的物業公司收取金額不一樣。
如果是在農村蓋房,村民應當向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由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報城市、縣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農村居民建房的主要程序包括:
1、由農村居民戶向戶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填寫《農村個人建房申請、審核表》;
2、村民委員會在征求村民小組意見后,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報送鄉(鎮)人民政府;
3、鄉(鎮)人民政府接到申請后,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擬用地是否符合規劃等進行審核;涉及使用農用地的,應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然后,鄉(鎮)政府分村定期定點張榜公布初審意見。
4、經審核后,報縣級機關聯合審批:縣規劃局審核,確定規劃選址意見,發批準文件。縣國土資源局審核,并辦理用地審批手續,發批準文件;
5、縣國土資源局收取建房費用,核發《農村個人建房建設工程許可證》;
6、建房戶開工前報告鎮政府,鎮政府現場查驗,敲樁定位,并實行建設全程管理;
7、建房竣工后,建房戶應向鎮政府申請竣工驗收;鎮政府會同縣有關部門派人現場查驗,按規定核發建房竣工驗收合格證,退還建房同地保證金;
8、建房戶憑驗收合格證,向國土登記部門申請房地產權利登記。
現在國家對宅基地的審批非常嚴格,各地規定會有差異,具體的話還是要到當地的村委會或者國土所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