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自己的。安置房產權70年后,根據土地使用者申請續期與否,決定土地適用權以及房產所有權的權屬,延期則歸原有者,不延期歸國家。國家可以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求強制回收土地使用權,拒絕土地使用者的延期申請,但是需要對回收土地上建造的建筑物進行賠償。
安置房是什么性質的房子?
1、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2、安置房因土地性質不同而分為三種類型:集體土地性質的拆遷安置房;國有出讓土地性質的拆遷安置房(統稱全產權房屋);國有劃撥土地性質的拆遷安置房(統稱有限產權房屋)。
3、安置房的房屋性質:集體土地性質的拆遷安置房不能上市交易,全產權房取得房產證后,可上市交易,有限產權房在補繳土地出讓款后才可上市交易。
商品房與安置房有什么區別?
1、最基本的產權問題
安置房和商品房在產權上是有很明顯的區別的,安置房又可以稱為不完全產權房,即它具有完全的房屋權,但并不一定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權,而商品房是這兩個都具有的,有完全的房屋權和土地使用權。安置房的土地性質是劃撥,商品房的是出讓,這也意味著前者是沒有繳納出讓金的,后者是已經繳納了土地出讓金的,所有在買賣交易中,安置房可能要補繳這部分的土地出讓金。
2、質量問題
為什么安置房的價格會比商品房的價格要低一點呢?那是因為商品房在質量方面都會做得好一點,通常不會出現什么大的問題,而安置房為了降低成本,利潤被限制,有些建筑單位就會存在偷工減料的現象,俗稱豆腐渣工程。
3、交易上的風險
限制多了,風險肯定也會多,所以在交易上,安置房的買賣是要比商品房的買賣風險要大的,所以安置房的買賣很容易引起國家的關注并會加以規范。如果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了該房屋不能夠上市出售,不能夠轉讓,那雙方簽訂的購房合同,可能會造成該合同無法繼續進行下去,這就存在了非常大的風險。
4、時間交易
安置房可不是誰都可以買的,看它前面倆字“安置”就知道了,拆遷人在五年之內也就是拿到房產證之前是沒有買賣權的。但商品房是只要你有錢就可以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