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套以上。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個人名下有兩套房屋的,是需要交納一定稅費的,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后的余值計算繳納。
房產稅繳納標準是多少?
1、從價計征:其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后的余值。按照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為1.2%。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10%或30%)*稅率(1.2%)。
2、從租計征(即房產出租):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年稅率為12%。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稅率(12%)。
房產稅每年都要交嗎?
1、房產稅實行按年計算、需要分期繳納的征收方法,具體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2、房產稅是每年交,可以一年分2次交,5月交上半年的稅、10月交下半年的稅,也可以5月的時候一次交清。
房產稅納稅時間
1、納稅人將原有房產用于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房產稅。
2、納稅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產經營,從建成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3、納稅人委托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從辦理驗收手續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4、納稅人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的次月起,開始繳納房產稅。
5、納稅人購置存量房,應該從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6、納稅人出租、出借房產,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7、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哪些房屋可免征房產稅?
1、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
2、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
3、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
4、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
5、經財政部批準免稅的其他房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