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或50年。門面房產權一般為40年,也有部分綜合用地上修建的商鋪,產權年限為50年。這里的產權具體指的是土地使用權年限,其實土地到期后國家將收回土地,產權人則可以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向國家交納土地出讓金。若40年后因城市建設或其他的政府行為需要拆遷房屋,收回土地,那么同樣的會根據相關拆遷管理辦法給予業主相應的賠償。
商鋪產權40年后怎么辦?
首先,我們所說的產權到期指的是土地的使用年限到了,也就是你租賃了40年的土地,擁有了土地的使用權限,如果租賃到期的話,會出現下面兩種情況:
第一,土地收回,然后補償你的建筑,不過這里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國家只有對70年產權的住房有相關的補償規定,對于40年的商鋪還沒有具體補償標準,當然補償是肯定的,只不過補償多少,按照什么標準補償,并不好說。
第二,繼續租賃使用,其實大部分都是繼續租賃使用,因為畢竟還能用,沒必要到期以后全部拆除掉吧,所以,繳納一部分土地使用出讓金,按照合約規定的年限,就可以對商鋪繼續使用了。
租商鋪需要注意哪些細節?
1、注意核實出租者的身份信息:
在簽訂租賃合同前,一定要搞清楚商鋪的真正擁有者。你需要查看對方的產權證和身份證,另外如果出租者是法人,還需要他提供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及產權證,核查信息無誤后,方可簽約。
2、注意租賃的押金:
押金是用于承租人為了履行合同義務擔保而支付給出租人的金額。租賃期滿,如果承租人不償還租賃物或支付租金,出租人有權從押金中扣除,如果承租人按約履行了合同義務,出租人須將押金退還承租人或抵作租金。還有租金的支付比例和租金付款方式都要和出租者商議,并且這些條例都必須要在合同中注明,必須明確各項費用的承擔方。
3、須簽訂正式的租賃合同并建議登記備案:
租商鋪時必須簽訂正式的租賃合同,正式的租賃合同指的是經工商備案認可的租賃合同,這個可以到當地工商部門購買。
登記與否不影響合同的生效,即使沒有辦理備案登記,合同仍然生效;但是經過登記備案,它就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因此,建議簽訂后去商鋪所在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租賃備案登記。
4、注意合理地選擇商鋪:
根據商鋪經營產品特性和所在區域特色來確定商鋪地址。若是服務領域的商鋪,選址要找交通便利、生活便捷,居民多的地方,保證一定的消費客流量。
5、注意確定免租裝修期:
商鋪租賃中,免租裝修期一詞經常出現在合同中,主要是由于承租人在交房后需要對房屋進行裝修,當下就不能辦公營業,這種情況下,出租人可能會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裝修期間的租金。但“免租裝修期”并不屬于法律明文規定,因此,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明確約定免租裝修期的起止時間,免除支付的具體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