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房地產權共有(用)證。這種房本的使用權為共同所有,所有權人出售房產時,只能在一定范圍內進行處分,不能以個人的名義將房子進行買賣,一般針對經濟適用房和福利房等政策性住房。它的銷售對象為特定對象,有準成本商品房房產證及全成本商品房房產證。綠本房產證房屋的所有權受到一定的限制,比如不能轉讓和抵押,要想轉讓和抵押必須換紅本才行。
房屋產權糾紛有哪些?
1、產權交易限制:有些房屋的產權是被限制交易的,而在二手房交易市場仍舊會存在這樣的房產,如存在被抵押、涉訟、被列入拆遷范圍、土地使用權性質為集體或劃撥、屬于安居用房等不能上市交易的問題。如軍產、院(醫院)產、校(學校)產的公房,必須經原產權單位蓋章后才能出讓,而大多數這樣的單位都不允許其職工向外人出售房屋。
2、小產權房:都知道小產權房是沒有房產證的,小產權房(又稱鄉產權房)需經國家批準,征地開發,只有待土地性質由集體變為國有時,才能在二級市場上進行房產交易。
3、承租人優先購買權:如果是購買被租出去的房子,那么在同等條件下,房屋的承租人具備優先購買該房屋的權利,所以必須得到該承租人不購買房屋的書面承諾,或是等租賃關系結束后再購買該套房屋。
4、長期未辦房產證的房子:有些房屋的房齡比較老舊,購房者在買房時沒有辦理房產證,只有購房合同和發票,一直未辦理產權證,這類房產很可能因為開發商的問題,導致最終無法辦理產權證。這個時候買方要仔細查詢,到底是因房主不愿意繳納稅費而未辦理,還是房子存在其他問題,導致無法辦證。
購房時應該規避哪些風險?
1、驗明“五證兩書”
五證是開發商合法銷售商品房的重要憑證,只有五證齊全才能放心交易,所以購房者在買房前一定要審查五證。那么,什么是開發商的五證呢?
五證包括《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
一般購房者無須記住“五證”的名稱和發證機關,購房時只需看一下《國有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這“兩證”就行了。因為如果開發商未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是拿不到《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是拿不到《預售許可證》的。
此外,交房時還要注意開發商是否提供“兩書”,即《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商品住宅使用說明書》。
2、實地核實樓盤,謹防虛假宣傳
購房者千萬不要輕信開發商的廣告宣傳,最好到樓盤實地看看,除了價格、面積、戶型、周邊環境和小區配套設施及售后服務外,對房屋供水、供電、供氣、排污、綠化、保安、保潔等都要詳細咨詢,并以書面形式確認開發商的承諾。
3、慎交購房定金,提防“霸王條款”
購房者在未簽訂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及附件之前,開發商通常會要求購房者交一些購房定金,在這里大家要知道,購房定金不是必須要交的,所以要慎交購房定金。另外,在交定金、簽訂認購書時,要注意認購協議里的內容,特別要警惕“定金一律不退”之類的條款。還要注意在簽認購協議、交付定金前,要問清該房產有無抵押、付款方式、違約責任等。
凡是您認為合同條款含義模糊、有失公平,或者認為條款不完善的,都應該堅持要求開發商對有關內容細化、改進,防止開發商簽訂“霸王合同”。
4、預防“面積縮水”,面積以實測為準
根據我國現行的房地產權屬登記制度,房屋面積以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為準。房產實際面積和合同面積誤差在3%以內的,據實結算;面積誤差超出3%的,購房者有權退房,并約定退款及付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