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網上公告:開發建設單位在取得項目規劃方案復函后,向所在區住房城鄉建設委(房管局)提交開通網上申購的申請,并在通過審核后發布項目公告,公示項目信息和申購期限。
2、網上申請:符合條件的家庭可以在開通網上申購期間內,在區住房城鄉建設委(房管局)官方網站上提交項目購房申請,填寫相關申請表和承諾書,并準備相關證明材料。
3、聯網審核: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會同公安、地稅、社保、民政、不動產登記等部門聯合審核申請家庭的購房資格。審核結果將在申購期結束后的20個工作日內公布,通過審核的家庭可獲得申請編碼。
家庭可以在官方網站上查詢審核結果,如對結果有異議,可以在10個工作日內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區住房城鄉建設委(房管局)申請復核。
購買房屋需遵守當地的購房政策,如限購措施。對于共有產權房的申請,也需要滿足特定的條件,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符合住房限購條件、每個家庭只能購買一套共有產權房等規定。
共有產權房什么意思?
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購房時,可按個人與政府的出資比例,共同擁有房屋產權。共有產權房是指地方政府讓渡部分土地出讓,然后以較低的價格配售給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家庭;由保障對象家庭與地方政府簽訂合同,約定雙方的產權份額以及保障房將來上市交易的條件,以及所得價款的分配份額,而房屋產權可由政府和市民按一定比例持有。
產權所屬共有與非共有的區別
主要區別在于產權分配比例不同。共有指一家房地產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權利主體,即共有人,在實踐中又有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之分。前者是指共有人分別按自己所擁有的份額的大小,對共有房地產享有一定的利益,并承擔相應的義務。后者是指兩個以上權利人對全部共有的房地產享受同等的權利,并承擔相等的義務。非共有的房屋,一個人能處置,表明公民個人對房產擁有所有權利及義務。
為什么不建議買共有產權房?
1、業主權益受限:由于政府持有部分產權,購房人的權益會受到限制,例如出售房屋、出租房屋等都需要經過政府的審批和同意。
2、難以賣出轉售:由于政府持有部分產權,出售房屋會受到一定的限制,例如不能隨意定價、不能隨意轉讓等,也會讓市場流動性變差。
3、產權變更困難:由于政府持有部分產權,產權變更將需要政府的同意,這個過程可能要耗費很長時間,增加了購房人的不確定性和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