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性質不同:定金是一個法律概念,能通過“定金原則”對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的履行提供擔保。但訂金卻不具備法律意義,只有預付款性質。
2、法律后果不同:由于定金是一個法律概念,這意味著購房者交了購房定金后,需要履行相應的義務,如果違約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定金只有在合同履行后,才能抵作價款或者收回。而訂金由于不是一種法律概念,如果對方違約,則只需退回原訂金,而不是雙倍返還。
3、數額限制不同:由于定金是一種法律概念,對于買賣雙方都有約束,根據擔保法及其司法解釋規定,當事人約定的定金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而訂金則不一樣,具體交納的數額雙方可以自行協商。
買房“定金”一定退不了嗎?
“定金”就一定退不了嗎?也不一定,如果交易中本身存在以下情況,那么即使是“定金”,也是可以要求退還的。
1、合同條款有異議
若在簽訂購房合同前,發現合同中存在明顯不平等的條款,購房者一定要第一時間提出來,并與賣方協商調整,如賣方拒不調整,購房者可以要求退還定金。
2、超出約定時間
如果在認購書約定的期限內,因為賣方的原因導致無法簽訂購房合同,那么此時就需要退還購房定金。
3、有補充協議
如果買賣雙方簽訂了補充協議,并且約定了購房者反悔時可退還定金,那么就可以達到退定金的目的了。
4、房屋不達標
在房子不具備銷售條件時進行交易,比如未取得預售許可證的房子,那么此時即便交了定金,也可以退定金的。
5、房產已抵押
如果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買到了抵押房,也是可以退定金的,購房者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
退定金的最好辦法是什么?
1、從目前的法律規定與法院審判實踐來看,可以退房的條件主要包括約定條件與法定條件兩種。約定條件是指購房者與開發商在購房合同中約定可以退房的條件。比如房產商延遲交房超過一定期限,購房人可以要求退房。
2、購房者也可在合同中約定如小區規劃或配套設施不符合售樓廣告或售樓書、房屋交付后在一定期限內無法取得產權證等退房條件。
3、買房定金是可以退的,但要在一定的條件之下,即因合同條款達不成一致意見可以退,另外,必須是在認購書約定的期限內來簽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須要證明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