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今日發布了一項新的政策通知,《關于進一步優化房地產政策的通知》,標志著深圳房地產市場迎來了新的政策調整和優化。這項新政策主要涉及分區優化住房限購政策、調整企事業單位購買商品住房政策以及提升二手房交易便利化等多個方面旨在進一步滿足居民的剛性住房需求和多樣化的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深圳市房地產市場的平穩健康發展。
在分區優化住房限購政策方面,新政策對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以及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的住房購買限制進行了調整。根據新政策規定,這些人群在鹽田區、寶安區(不包括新安街道、西鄉街道)、龍崗區、龍華區、坪山區、光明區、大鵬新區范圍內購買住房時,其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的繳交年限要求由原來的3年調整為1年。而在其他區域內購買住房時,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的繳交年限要求維持為3年。這一調整有助于吸引和留住人才,促進深圳市經濟的發展。
對于有兩個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新政策在現有住房限購政策的基礎上,允許這些家庭在前述特定區域內再購買1套住房。此項政策調整有利于支持和鼓勵家庭穩定,滿足家庭成長過程中的住房需求。
對于企事業單位購買商品住房的政策也進行了調整。根據新政策,同時滿足設立年限滿1年、在本市累計繳納稅款金額達100萬元人民幣、員工人數10人及以上條件的企事業單位,可以在特定區域購買商品住房,用于解決員工住房等需求。這一政策旨在鼓勵企業通過提供住房福利來吸引和留住人才,有利于企業的長遠發展。
新政策還強調了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及相關中介機構開展商品住房“收舊換新”和“以舊換新”活動。特別是對于實施“收舊換新”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收購換房人舊房時,不受深圳市關于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法人單位購房政策的限制。此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提供便民服務,優化商品住房“帶押過戶”流程,以提高房地產交易的便利度。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優化房地產政策的通知》從多方面對現行房地產政策進行了優化調整。這些調整不僅有利于滿足居民的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的穩定和健康發展,也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人才,支持企業的發展,進一步推動深圳市經濟的繁榮。隨著這些新政策的實施,深圳房地產市場預計將迎來新的發展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