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管寬度超過1.2米時,應當在管道下方安裝噴淋,采用下噴的形式,噴頭應當設置在管道的下方,而不應與管道齊平或者設置在管道上方或側方。噴淋頭間距不能小于15公分,注意放水時不能打開通風。采用早期抑制快速響應噴頭和特殊應用噴頭的場所,當障礙物寬度大于0.6m時,其下方應增設噴頭。
消防噴淋系統噴頭安裝基本要求
1、直立型噴頭安裝距樓板頂部距離為規范要求為75mm-150mm。
2、有吊頂的下垂型噴頭安裝噴頭根部應與吊頂平齊,為避免定位不準,可在吊頂龍骨標高確定后再安裝下噴支管;下噴頭與三通之間的短管長度不宜超過150mm。
3、邊墻型噴頭安裝離墻距離為50-100mm。
4、無吊頂時設置上噴頭;有吊頂時設置下噴頭,當吊頂上方悶頂的凈空高度超過800mm,且其內部有可燃物時,要求設置上噴頭;噴頭在系統沖洗試壓合格后安裝;當噴淋支管高度大于1000mm時,應設橫向加強支架;當不確定裝修方案是否有吊頂時可預留三通口,絲堵封堵。
5、噴淋管道末端應采用梯形防晃支架; 末端支架與噴頭之間的距離為400mm
6、當梁、通風管道、排管、橋架寬度大于1.2m時,增設的噴頭應安裝在其腹面以下部位;風管下噴頭吊架應采取管道延長至風管另外一端邊緣,并在延伸管道末端設置吊架。
7、噴淋管道安裝應主管在下;噴淋管支管在主管上方,朝主管方向形成坡度,便于系統維護泄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