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一付一,是指頭次租房時需要付一個月的房租,并且額外付一個月的房租作為押金。押金在租期滿后退房時是會退還給租房者的。其實,現在我國各城市租房中出租方式是不一定的。下面小編選了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四個城市給大家簡單介紹一下。
在北京租房的人也越來越多。北京租房子一般都為押一付三的方式。中介費一般為一個月的房租。比如說房租是每月2000元,那么你在租房子的時候需要支付三個月的房租,也就是6000元,還要支付一個月的押金2000元,除此之外還要支付一個月的房租作為押金,所以,如果是頭次租房的話是需要支付10000元的。
在上海都是各支付房租的百分之三十左右作為租房中介費。也有房東與中介商談后,將房租提高,以免去房東的中介費。不過一般都會有談價格的余地的。
廣州一般都是押一付三的形式,但也有特殊的情況。中介公司幫你找房,需要交中介費用,押一付一是一個月房錢作為中介費,其他是收取月租金的百分之三十作為中介費用。
深圳租房通常為押二付一的形式中介費一般為一個月或半個月的租金,是由租房者支付的。但各區可能有所不同,雙方也可協商決定。
租房為什么要押一付一?
首先,咱們要明確,咱們租賃房屋給予押金是一種約束房客的行為。
在很多租房合同中都有明確規定,在簽訂合同后,需要繳納一個月租金作為押金,合同到期后,房東還回押金,但是如果租賃期非正常中止,或者實際租賃期短于一年,即罰沒押金。這是基于雙方協商的結果。合同履行期限未滿,單方提出解除合同一般是不可以的。但考慮到承租人處于弱勢地位,并且租賃合同的簽訂主要是考慮到承租人的使用目的,而這種目的和需要是會發生變化的。法律不應強人所難,使租賃合同成為束縛承租人自由的枷鎖。因此,在承租人一方具備正當事由,不需要再繼續承租房屋時,應當允許其解除合同。雖然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必須提前通知出租人,使出租人有所準備,能夠在合理期限內找尋新的承租人,避免因房屋閑置造成經濟損失。
其次,一個月的押金也是一種財產的抵押方式。
在合同終止后,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出租人有義務返還押金。在租賃期限屆滿后,出租人對房屋內物品進行清點,如果發現有遺失、短缺或者非因正常使用消耗而是人為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可以就有關損失從押金中扣除。但是所扣除部分不應當超過損失部分,不可以以財產損失為由,不進行評估就全部扣留押金,反之,如果損失大于押金數額的,出租人也可以要求承租人對超過押金部門的損失繼續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