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區(qū)內的垃圾房應與建筑主體間隔10米以上。應在住宅(區(qū))的下風向和較隱蔽處設垃圾站,其面積不宜小于6㎡,與住宅距離不宜小于10m,外部與道路相連;垃圾站地面及內壁宜貼光滑、宜清潔材料,并配置給排水設施。
國家標準《城市居住區(qū)規(guī)劃設計規(guī)范(2002版)》(GB50180-93)要求,垃圾轉運站應采用封閉式設施,力求垃圾存放和轉運不外露,并與周圍建筑物的間隔不應小于5米。
箱式變電在總圖中要綜合考慮,不應設在入口附近,建議其與主體建筑的間距不小于9m,以免影響景觀和采光。
總圖中應結合綠化設置摩托車、自行車存棚(庫),其與主體建筑的間距不宜小于9m;偏低檔次的住宅項目,宜按每戶一輛自行車、每十戶一輛摩托車設置。
小區(qū)內垃圾站建設標準
1、垃圾轉運站建設宜獨立占地,新開發(fā)區(qū)、工業(yè)區(qū)、新建大型住宅區(qū)、高層樓宇、舊城(村)改造等區(qū)域可考慮附建式,確買無法選地,可考慮選在綠地、山邊等區(qū)域或建地下式、半地下式。
2、垃圾轉運站建設應按規(guī)劃人口、人均垃圾產生量、垃圾站轉運能力等條件設置。
3、垃圾轉運站選址應充分考慮其對周圍環(huán)境的影響,各項污染指標應達到相應環(huán)保要求。
4、垃圾轉運站應方便接電、通水、交通,應設置三相動力線路,每個廂體用電功率25千瓦,每個站需配1.5寸水表,進站路寬≥8m,入廁人行通道應與入站小型機動車或手推車通道分開。
5、應盡可能遠離民居,與居民區(qū)住宅距離不得小于5m。
6、應便于連接市政污水管網,排污管直徑應≥300mm;站內應采用暗管排放滲漏液,站內排放管直徑應≥2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