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顧名思義就是存在危險不能居住的房子,據《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危險房屋是指結構已嚴重損壞或或承重構件已屬危險構件,隨時有倒塌可能,喪失結構穩定和承載能力,不能保證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這樣的房子一般需要經過相關部門的鑒定認準。根據危房鑒定標準認定,危房可以分為不同等級。
綜合評定應按三層次進行。第一層次應為構件危險性鑒定,其等級評定應分為危險構件(Td)和非危險構件(Fd)兩類。第二層次應為房屋組成部分(地基基礎、上部承重結構、圍護結構)危險性鑒定,其等級評定應分為a、b、c、d四等級。第三層次應為房屋危險性鑒定,其等級評定應分為A、B、C、D四等級。
農村危房鑒定結果分幾個等級?
農村危房鑒定結果分為4個等級:A級為結構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未發現危險點,房屋結構安全;B級為結構基本滿足正常使用要求,個別結構構件處于危險狀態,但不影響主體結構安全;C級為部分承重結構不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現險情,構成局部危房;D級為承重結構已不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體出現險情,構成整幢危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