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認房(通州區限購方案除外)
北京戶籍家庭:
北京戶籍已婚家庭且名下無房,可購買兩套住房;
單身未婚或離異人士只有購買一套住房的資格。
離婚三年內,兩個人都不能買房。
非北京戶籍家庭:
有連續5年社保或個稅的:
在本市沒有住房 且 連續60個月(含)以上在本市繳納 社保 或 個人所得稅的非京籍居民家庭,無論已婚或單身,只能購買1套。
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
持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已婚家庭、名下無房,可購買兩套住房;
單身未婚或離異人士只有購買一套住房的資格。
駐京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現役軍人已婚家庭(持有效的軍官證或警官證),名下無房,可購買兩套住房;
單身未婚或離異人士,只有購買一套住房的資格。
港澳臺家庭
港澳臺家庭在北京無房,長期在國內工作、學習、居住的,可購買一套住房。
二、認貸
1. 首套
借款人在全國范圍內, 沒有貸款購買過住房,同時在北京市名下無房。
2. 二套
以家庭為單位,在京無住房, 包括借款人家庭成員無住房。
網簽、登記在其家庭成員名下的住房, 都認定為家庭擁有的房屋套數。
需要重點注意這幾個點:
1、住房貸款記錄是全國范圍內, 不僅僅包括北京市。
2、包括住房商業貸款記錄 和 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
3、只要有過住房商業貸款或住房公積金貸款, 不論是否結清, 都算有住房貸款記錄,即視為二套資格。
4、不管有過多少次住房貸款,都只算做一次。即視為二套。
5、 以住房為擔保物, 完成的消費貸或者經營貸, 不算入貸款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