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面簽了五年不一定要租五年。簽訂五年的合同后,如果合同依法成立的,是不能隨意解除合同的,但在雙方協商同意的情況下,可以解除合同。
一、門面租賃的一般期限是多久?
一般的都是簽5年。租不到這么長時間的話可以轉讓,還可以有一筆不費的轉讓費。房屋租賃合同的最長期限為二十年。
《合同法》第214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二、門面租賃合同對轉租權的約定
看合同的約定情況。若門面租賃合同中約定“不能轉租“,承租方是不能轉讓該門面,否則就構成違約行為,需要對合同相對方負合同所約定的責任。承租方如果想轉租房屋,需要征得產權人的同意。
我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明確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其次,從法律上看,轉讓是所有權,轉租是使用權。但在實踐中,很多商鋪說轉讓,其實際意義也是轉租而并非法律意義上的轉讓。
門面租賃的一般期限是5年;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