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主要在房屋登記的范疇內起作用,其主要作用有以下兩個:
1、房產證首先起到的作用是證明登記行為的完成;
2、房產證最重要的作用為了保證登記活動的秩序與安全。房產證是房屋買賣、出租、抵押和交換時需要出具的重要法律學文件。
房產證代表的是房屋主人對房屋產權的使用,沒有房產證的房屋是不能進行買賣、轉讓、贈與、繼承以及典當的。
為什么有的房子會沒有房產證?
1、開發商在銷售房屋時沒有取得完整的五證
五證是指《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如果五證中缺少任何一證,都不可能辦到產權證,所以五證不全的房子,購房者一定不要買。
很多開發商在銷售時說相關證件正在辦理中,如果購房者一定要買,就要注意去房管部門核實開發商所說的是否屬實。另外,購房者要特別留意的是,自己所選的樓棟是否在預售許可證的范圍內。
2、房屋質量檢驗不合格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只有驗收合格的,開發商才可以將房屋交付給買房人使用。開發商建好的新房存在質量問題,沒法通過政府有關部門的驗收,就不具備交房條件,交不了房,也沒法辦下來房本。
3、開發商將房屋抵押給他人
開發商取得五證,并已取得大產權證,但開發商已將該房屋抵押給了別人,同時出售該房屋。購房者要是購買了這種房屋,所面臨的風險就更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