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3年7月28日,合肥市召開的專題會議上,提出了新的十條針對房地產市場的舉措。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第二條:“為避免公攤面積比例過大,要積極探索商品房銷售按套內面積計價”。這一舉措預示著住宅計價方式可能將取消公攤。
什么是公攤面積?
所謂的“公攤”,指的是包括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過道、值班警衛室、共用墻體以及整棟建筑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在內的面積。目前,內地購房主要按照建筑面積計價,相當于房屋的實用面積(即套內面積)加上公攤面積。公攤越大,意味著房子的實用率越低。“取消公攤”就是推動住宅按照實用面積計價。
多名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提議“取消公攤”
在國際上,發達國家和地區的房屋銷售均按套內面積計價。在過去十年里,已有多名全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提議“取消公攤”。現在,合肥市成為了首個提出這個建議的城市。
盡管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尚無相關政策出臺,但這個提議無疑已經引起了市場的關注。實際上,目前國內已有城市早已取消了公攤,如重慶和香港。
重慶和香港已經實踐“取消公攤”
2002年,重慶提出商品房現售和預售均要以套內建筑面積作為計價標準,開發商須在買賣合同、商品房產權證上寫明共用部分及設施。2011年,重慶由從前的以套內面積計價,調整為兩套方案并行:按套內面積計算,或按建筑面積計算。
“公攤”模式最早源于1950年代的香港,由于整棟出售的價格高昂,房產商李嘉誠想出“分層出售”“分戶出售”的辦法,公共部分的電梯、樓梯、大堂、走廊由各戶分攤,“公攤”由此而來。
然而,時至今日,即便是公攤模式的發源地香港也在2013年取消了公攤。我國的房地產市場正在不斷演變,而合肥的這個提議可能預示著未來的新趨勢,即按照套內面積計價,從而使得我國的住宅計價方式與國際接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