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的規定,居民區的噪音標準在45分貝-55分貝之間,這個標準相當于兩個人在房間里說話,互相能夠聽清楚的一個音量。
類別 0類 1類 2類 3類 4類
晝間 50分貝 55分貝 60分貝 65分貝 70分貝
夜間 40分貝 45分貝 50分貝 55分貝 55分貝
1、0類標準適用于療養區、高級別墅區、高級賓館區等特別需要安靜的區域。位于城郊和鄉村的這一類區域分別按嚴于0類標準5分貝執行。
2、1類標準適用于以居住、文教機關為主的區域。鄉村居住環境可參照執行該類標準。
3、2類標準適用于居住、商業、工業混雜區。
4、3類標準適用于工業區。
5、4類標準適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線道路兩側區域,穿越城區的內河航道兩側區域。穿越城區的鐵路主、次干線兩側區域的背景噪聲(指不通過列車時的噪聲水平)限值也執行該類標準。